[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河北省肿瘤研究所 赵泽贞 教授]

“环境诱变剂”这一名词对部分人来讲可能有些陌生,实际上人人都随时有可能不同程度地接触过环境诱变剂,当今人类的生活及工作环境中存在着这类物质。诱变剂是指能够引起生物体细胞遗传基因发生突变的物质,故又称致突变剂。其特性是具有潜在的长期慢性的遗传毒理作用,接触一段时间后在短期内可无任何反应及症状,长期接触对人类及生物能产生致突变、致畸甚至致癌作用。从广义上讲,诱变剂还存在有利的一面,例如农、林、牧、渔业的生物育种工程中,就是利用一定剂量的诱变剂和诱导基因突变的原理培育出了许多新品种,促进了物种的进化,取得成功的丰产。但对于已经与环境形成相对稳及平衡的人类机体来讲,如果接触诱发剂的量达到产生毒理效应的程度,则对人体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及伤害。

环境诱变剂的种类繁多,包括化学性的、物理性的及生理性的三大类。其中化学性是主要的,如多环芳烃类中的苯丙a芘、1·2·5·6·苯蒽;芳香胺类中和乙萘胺、甲萘胺、联苯胺;直接烷化剂中的芥子气、双氯甲醚、氯甲甲醚、氯乙烯;一定量的汞、砷、铅、铬、镉;过量的治疗性药品如丝裂霉素C、环磷酰胺、阿霉素等。生物性的有植物中的苏铁素、黄樟素、单宁;EB病毒、单纯泡疹病毒;黄曲霉菌、杂色霉菌、灰黄霉菌、白色念珠菌等霉菌所产生的毒素。物理性的有过量的紫外线、X射线、γ射线等电离辐射。以上物质以各种不同形式广泛存在于大气、土壤、水系、废气、废水、废渣、农药、化肥、某些化学合成的日用品、工业用品、建筑材料、装饰用品中,甚至污染粮食、蔬菜、水果及各类食品、化妆品、药品、烟草、茶叶。通过饮食、呼吸、皮肤接触、照射、注射等途径进入人体,对机体产生长期慢性危害,久而久之,在人体免疫力下降的条件下引起正常细胞变异,可能导致肿瘤的发生。所以应高度警惕环境诱变剂给人类带来的慢性致癌危害。应采取有利措施,加强检测,控制污源,尽量少接触或不接触环境诱变剂,使其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维护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