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变·畸变·突变 ›› 2007, Vol. 19 ›› Issue (4): 324-327.doi: 10.3969/j.issn.1004-616x.2007.04.017
周永田 徐旭东 刘培军 郝先栋 李 明 刘和顺
ZHOU Yong_tian, XU Xu_dong, LIU Pei_jun, HAO Xian_dong, LI Ming, LIU He_shun
摘要: 背景与目的: 探讨煤尘颗粒的致突变作用。 材料与方法: 采用Ames试验和姐妹染色单体交换(SCE)试验检测烟煤、无烟煤、褐煤粉尘颗粒及其与苯并(a)芘混合物的混悬液的致突变性。Ames试验采用TA97、TA98、TA100和TA102菌株,将3种煤尘颗粒及其与苯并(a)芘混合物各分为5000、500、50和5 μg/皿4个剂量组,并分为加与不加S9两部分,细菌37 ℃培养48 h后计算回变菌落数;SCE试验采用健康成人外周血淋巴细胞,煤尘颗粒及其与苯并(a)芘混合物样品分为500、50和5 μg/皿3个剂量组,标本37 ℃培养72 h后制成染色体并计数染色单体交换频率(SCEs)。2个试验均设阴性和阳性对照组,各剂量组均设3个平行样。 结果: 3种煤尘在加与不加S9时,其菌落数均不超过自发回变菌落数(SRM)的2倍,各剂量组之间无剂量效应关系,煤尘_苯并(a)芘混合物的菌落数与苯并(a)芘的菌落数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且3种煤尘颗粒及其苯并(a)芘混合物组与对照组相比,均不能使SCEs显著升高(P>0.05)。 结论: 在本实验条件下,3种煤尘及其苯并(a)芘混合物均无致突变作用。